根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 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加强本地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网站备案工作,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凡服务器隶属九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所有网站和个人主页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网站或个人主页所有人必须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十天内登录九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网站(网址:http://www.jjpolice.gov.cn/bazc/index.php)进行"网站备案自助备案",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获取备案验证ID号,然后根据以下网页(网址:http://www.jjpolice.gov.cn/bazc/wzba.php )所描述内容在网站首页悬挂备案图标、备案链接以及悬挂报警图标、报警链接工作。
九江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将负责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于超过时限而未备案网站,支队将依法通知互联网运营企业对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九江网监备案教程文件< >
九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